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送给国有收费站站长吴某3万元,与其约定:甲在高速公路另开出口帮货车司机逃费,吴某想办法让人对此不予查处,所得由二人分成。后甲组织数十人,锯断高速公路一侧隔离栏、填平隔离沟(恢复原状需3万元),形成一条出口。路过的很多货车司机知道经过收费站要收300元,而
甲送给国有收费站站长吴某3万元,与其约定:甲在高速公路另开出口帮货车司机逃费,吴某想办法让人对此不予查处,所得由二人分成。后甲组织数十人,锯断高速公路一侧隔离栏、填平隔离沟(恢复原状需3万元),形成一条出口。路过的很多货车司机知道经过收费站要收300元,而
admin
2016-01-08
35
问题
甲送给国有收费站站长吴某3万元,与其约定:甲在高速公路另开出口帮货车司机逃费,吴某想办法让人对此不予查处,所得由二人分成。后甲组织数十人,锯断高速公路一侧隔离栏、填平隔离沟(恢复原状需3万元),形成一条出口。路过的很多货车司机知道经过收费站要收300元,而给甲100元即可绕过收费站继续前行。甲以此方式共得款30万元,但骗吴某仅得20万元,并按此数额分成。
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选项
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
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
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
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
答案
B,C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i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对于人权的表述是正确的?()
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片区实行高度自治,下列选项哪些是高度自治所包括的内容?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反不正反竞争法中的虚假宣传行为?
电子公司因个体工商户张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向其支付18万元货款的义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冻结了张某的银行存款,并查封了其库存货物。法院采取上述执行措施后,电线厂持其他人民法院制作的8万元的调解书,陈某持人民法院制作的由张某
下列审判组织的构成哪个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中国的赵某与韩国的李某在美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美国,2年后,双方因感情不和经常争吵,后赵某只身前往意大利定居,1年半后赵某要求离婚。则关于二人离婚应适用的法律说法正确的是:()
杨××,系××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根据法律以及有关规定,他可以享受的津贴包括()。
下列哪些选项是有权请求引渡的国家?()
我国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其中实行直接选举的包括:()
随机试题
王妹妹,9个月。因患肺炎而入院,入院当天病儿哭闹不停,不愿离开母亲。此时该病儿主要的心理压力来源是
患儿吃饭时突然僵立不动,呼吸停止,在去医院途中颠簸苏醒,经诊断为失神小发作。首选哪种药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有()。
H省A市B县C房地产开发公司征收B县W村的40亩基本农田以外的的耕地,欲建一住宅小区。在此之前,W村人均耕地面积为2.0亩。另外,已知W村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约为800元/亩。2005年5月1日,C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50
期末存货采用可变现净值计价,可变现净值计算公式错误的有()。
多数鱼类背部发黑、腹部发白,其原因是( )。
事实一:甲、乙、丙为骗取钱财,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投资房地产为名,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许诺“投资”的年回报率为100%,先后募集资金总额达1000万元。募集到的资金除用于购买复制淫秽音像制品的生产流水线外,剩余部分被三人挥霍一空。该设备在
NFS服务器可以共享目录和文件,用来记录共享目录和文件列表的文件是()。
在VBA中定义了二维数组B(3to7,4),则该数组的元素个数为()。
Oncewhiletryingtoreachhiscarkey,LiKa-shingdrippedatwo-dollarcoin,whichrolledundertheear.【M1】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