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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本案在开庭审理前一天,原告李一伦心脏病突发而住院治疗,则本案应当: 假如本案在开庭审理时,被告张小兰、张亦兰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反诉的撤诉请求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则本案可以:
假如本案在开庭审理前一天,原告李一伦心脏病突发而住院治疗,则本案应当: 假如本案在开庭审理时,被告张小兰、张亦兰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反诉的撤诉请求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则本案可以:
admin
2012-10-17
30
问题
假如本案在开庭审理前一天,原告李一伦心脏病突发而住院治疗,则本案应当:
假如本案在开庭审理时,被告张小兰、张亦兰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反诉的撤诉请求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则本案可以:
选项
A、中止诉讼
B、缺席判决
C、延期审理
D、终结诉讼
答案
2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31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本题之情形正是符合第131条的规定,可予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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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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