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在清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项: (1)2012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80万元货款未付。2013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

admin2014-05-31  52

问题   2013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在清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项:
   (1)2012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80万元货款未付。2013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于2013年9月10日前偿还所欠乙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87万元,并以甲公司所属一间厂房作抵押。还款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公司在债权申报期内就上述债权申报了债权。
   (2)2012年6月,丙公司向A银行借款12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甲公司以其所有的部分设备为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丙公司未能偿还A银行贷款本息。经甲公司、丙公司和A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A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3)管理人决定解除两个合同,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①2012年7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该合同约定由丁公司代理发布甲公司产品广告,期限2年,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至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双方均各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
②2012年8月,戊公司和庚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庚公司为其建造职工宿舍,甲公司以其所有的办公大楼为戊公司支付工程价款设定抵押,为此,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至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时,丁公司职工宿舍工程尚未完工。
   (4)2012年8月,甲公司向李某购买一项专利,尚欠李某19万元专利转让费未付。李某之子小李创办的辛公司曾于2012年11月向甲公司采购一批电子产品,尚欠甲公司货款21万元未付。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李某与辛公司协商一致,辛公司在向李某支付19万元后,取得李某对甲公司的19万元债权。辛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乙公司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乙公司的行为发生在2013年3月,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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