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合议制审判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合议制审判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4-11-25
29
问题
关于合议制审判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B、合议庭成员确定后,确需更换的,应当报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
C、合议庭成员未参加庭审,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
D、合议庭成员意见出现分歧时,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答案
A,B,C
解析
《刑诉解释》第453条规定,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故A项正确。《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更换合议庭成员,应当报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故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开庭审理时,合议庭全体成员应当共同参加,不得缺席、中途退庭或者从事与该庭审无关的活动。合议庭成员未参加庭审、中途退庭或者从事与该庭审无关的活动,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纠正。合议庭仍不纠正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休庭,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庭审笔录,故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3款规定,对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新类型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以及其他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故D项不准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P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重大贪污案件过程中,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高某。负责执行的公安人员执行逮捕时发现高某已经潜逃,该人民检察院决定通缉高某。该案中,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是哪个机关?
甲将自己的汽车藏匿,以汽车被盗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该案存有疑点,随即报警。在掌握充分证据后,侦查机关安排保险公司向甲“理赔”。甲到保险公司二楼财务室领取20万元赔偿金后,刚走到一楼即被守候的多名侦查人员抓获。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在此情况下杨某应该如何处理()。如果复议机关以改变原纳税决定为由向茶厂要求缴纳税款,茶厂与杨某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
下列哪些二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刑法解释有助于人们正确理解刑法规定的含义与精神,也有利于刑法的正确实施以及刑法的发展和完善。下列关于刑法解释的方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些?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2题)
某企业内作为一起行政案件(甲不服乙对内的行政处罚行为而诉乙)的第三人,丙在一审程序中,因工程事务繁忙.未能提供有关证据;导致—审判决不利于丙,后来乙机关依法提起卜诉,丙才重视起来,遂在二审程序中提交了一些证据,对于这些证据:
某甲因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有期徒刑从1989年7月1日起执行,对甲实际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
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周某因盗窃被依法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决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本案进行审理。下列有关本案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关于心房颤动的诊断,下列哪项不正确
患儿女,11个月。出现弛张高热,咳嗽5天,精神差,食欲不振,时有呕吐,查体:烦躁不安,面色苍白,气促,见三凹征,皮肤可见猩红热样皮疹,两肺可闻及中小湿哕音,血WBC26×109/L。该患儿在治疗过程中突然出现呼吸困难加重,经吸痰和给予氧气吸入后无明显缓
A.苍白无华B.色素沉着C.面如满月D.面容臃肿E.丑陋容貌肢端肥大症可见
男性,70岁。因突然意识丧失数秒来诊,查体:脉搏35次/分,听诊心率35次/分,每分钟可闻及4~5次响亮的第一心音。应首选何种治疗方法
含有病原体的飞沫借病人呼气、大声讲话、咳嗽、嚎哭、打喷嚏、打鼾经口及鼻腔喷出体外而传播,属于飞沫水分在空气中蒸发后,形成有蛋白质外壳的微小的颗粒,内含病原体,称为飞沫核,飞沫核可在空气中悬浮维持数小时甚至更久,可随气流带至较远处,称之为
验收结论必须经()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
Theexperimenthas__________thepossibilityoftheexistenceofanylifeonthatplanet,butitdoesnotmeanthereisnolifeo
为了控制柳毒蛾的数量,昆虫学家在棉田中引进了一种对柳毒蛾幼虫有毒的真菌。自此,该地区的柳毒蛾的幼虫及成虫都明显减少。昆虫学家由此得出结论,该有毒真菌对控制柳毒蛾的数量有成效。以下哪项如果为真,加强了上述昆虫学家的论证?()
一般情况下,通货比率越高,则货币乘数将()。
Readtheextractbelowfromtheannualreportofacompanywithmanufacturinginterestsaroundtheworld.Choosethebestw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