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二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

admin2014-04-02  31

问题 下列哪些二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

选项 A、甲犯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而抗诉的
B、乙犯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乙上诉的
C、丙犯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丙对事实、证据无异议,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的
D、丁犯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丁上诉的

答案A,C,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选项A符合上述条款第3项的规定,因此,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被告人上诉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庭审理:
(1)被告人或者辩护人提出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需要开庭审理的;
(2)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现为第223条)规定的开庭审理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提出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l款第2项的规定,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而且也没有对死刑被告人的上诉理由作出限制。也就是说,只要是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都必须开庭审理。同时,根据《刑法》第48条的规定,死刑包括两种形式: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因此,选项C中,丙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丙上诉,选项D中丁犯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丁上诉。C、D选项中的两种情况都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l款第2项的规定,所以选项C、D当选。
   选项B中乙被判处无期徒刑,并且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抗诉。不属于上述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范围。如果在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选项B不应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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