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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选项中,不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有( )
下列选项中,不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有( )
admin
2019-05-09
27
问题
下列选项中,不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有( )
选项
A、甲遭受乙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在防卫过程中一棒将乙打倒,致乙脑部跌在一块石头上而死亡。法院认为甲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应以防卫过当追究刑事责任
B、甲对乙进行非法拘禁,在拘禁过程中,因长时间捆绑,致乙呼吸不畅窒息死亡
C、甲因对女儿乙的恋爱对象丙不满意,阻止乙、丙正常交往,乙对此十分不满,并偷偷与丙登记结婚,甲获知后对乙进行打骂,逼其离婚。乙、丙不从,遂相约自杀身亡
D、甲结婚以后,对丈夫与前妻所生之子乙十分不满,采取冻饿等方式进行虐待,后又发展到打骂,致乙多处伤口腐烂,乙因未能及时救治而不幸身亡
答案
B,C,D
解析
防卫过当的基本特征是客观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具有社会危害性;主观上对造成的过分损害存在过失甚至故意,具有罪过性,属于滥用防卫权对不法侵害人造成过分损害的非法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防卫人是由于疏忽或判断失误才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结果。甲在进行防卫的时候没有预料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乙的死亡,但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乙死亡的危害后果,甲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因此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A选项不选。
《刑法》第238条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甲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因拘禁行为本身不当致人死亡,可以直接认定为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不需要再单独评价为过失致人死亡罪。B选项应当选。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本罪有两个特别之处:第一,如果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本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第二,本罪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包含被干涉婚姻自由人自杀的情形。甲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导致被害人自杀的,应认定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结果加重犯,无需再单独评价为过失致人死亡罪。C选项应当选。
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侵害被害人健康或者剥夺被害人生命的故意,而是出于追求被害人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长期、多次实施虐待行为,逐渐造成被害人身体损害,过失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或者因虐待致使被害人自残、自杀,导致重伤、死亡的,属于虐待罪的结果加重犯。甲长期虐待乙逐渐造成被害人身体损害,导致乙死亡的,直接评价为虐待罪的结果加重犯,无需单独评价为过失致人死亡罪。D选项应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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