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 )(201l年一法专一第2题)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 )(201l年一法专一第2题)
admin
2019-05-29
32
问题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 )(201l年一法专一第2题)
选项
A、犯罪地国家的刑法
B、犯罪人国籍国的刑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国际条约缔约地国家的刑法
答案
C
解析
刑法第9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E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委托乙前往中关村帮其选购一台电脑,乙在买完电脑回来的路上突遇暴雨,导致电脑损坏,乙也因此得重感冒花费医药费1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前往某知名医院治疗心脏病,选定A技术并交纳相应费用,但医院为节约成本私自采用B技术进行治疗,导致心脏病治疗失败,但歪打正着治好了王某的动脉硬化。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乔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的念头。某日,乔某在水壶中放了氰化钾。为了防止儿子中毒,乔某打算去学校接儿子外出吃饭,并打电话告诉儿子班主任,让儿子等他来接。乔某在前往学校途中,妻子已提前下班接儿子回家。乔某得知后,急忙返回家中,其妻子、儿子双双中毒身亡。乔某对儿
某日,甲(9周岁)趁着父母不注意,自己到商场用零花钱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手机一部,该购买行为()
甲有外遇,想杀掉妻子乙后与情人结婚。甲为了逃避刑事处罚,故意大量饮酒致醉,在意识不清的状况下,将乙杀死。甲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请分析:
甲购买乙的房屋一套。签约当天,甲支付了全部房款,乙将房屋交付给甲。几天后,甲开始装修房屋。在装修过程中,乙通知甲立即停止装修,因房屋已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法律规定,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2011年真题)
下列关于假释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区别,正确的表述有()。
简述我国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2015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32题)
随机试题
人体的主要散热方式有哪些?各自特点如何?根据散热原理,如何降低高热患者的体温?
微浸润性鳞状细胞癌鳞状细胞癌Ⅲ级
男,64岁,散步时突然自觉腹部不适、恶心、头晕、出虚汗、心慌,急就诊,查体:P118次/分;BP100/60mmHg;心律齐,面色苍白,腹部广泛压痛,尤以右侧腹明显,轻度肌紧张,既往有肝炎后肝硬化史,但无出血史,亦未做进一步检查。最可能的诊断是
根据材料回答以下问题徐女士申请了某银行的信用卡,按发卡行规定,每月2日为账单日,22日为还款日。本月2日,徐女士刷卡购买了一件价值6500元的商品。若该银行为徐女士提供的信用额度为6000元。该银行为徐女士在本月2日提供的免息优惠为()天
资本主义的发展经历了()资本主义阶段。
当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到期债务时,且担保数额相同,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优先抵充负担较小的债务。
举例说明幼儿游戏的特征和教育作用。
证券市场线[厦门大学2019金融硕士;南京大学2019金融硕士]
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一个关系中属性个数为1时,称此关系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