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委托乙前往中关村帮其选购一台电脑,乙在买完电脑回来的路上突遇暴雨,导致电脑损坏,乙也因此得重感冒花费医药费1 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委托乙前往中关村帮其选购一台电脑,乙在买完电脑回来的路上突遇暴雨,导致电脑损坏,乙也因此得重感冒花费医药费1 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8-05-25
31
问题
甲委托乙前往中关村帮其选购一台电脑,乙在买完电脑回来的路上突遇暴雨,导致电脑损坏,乙也因此得重感冒花费医药费1 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应当赔偿甲电脑的损失
B、甲和乙应当分担电脑的损失
C、甲可以以乙未完成委托任务为由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给乙必要费用
D、乙可以要求甲赔偿医药费
答案
D
解析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本题中未明确说明该委托合同是否有偿,但是乙没有任何过错,甲无权要求乙赔偿电脑的损失,AB错误。委托合同中,支付必要费用与完成委托任务并非对待给付义务,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C错误。受托人处理委托事物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造成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M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物权法》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下列选项中,属于基于事实行为引发物权变动的情形是()。
某检察机关在查处一贪污案时,找证人王某了解情况。谈话结束时,侦查人员顺便问:“你自己有无问题需要说清楚?”王某一时语塞,侦查人员见状便予以政策教育,王某遂交代了自己受贿5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本单位领导李某受贿的线索。经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侦破了李某受贿6
甲欲杀害丙,找到好友乙要毒药,并讲明毒药的用途是“要用来杀丙”。乙劝甲不要感情用事,还是忍耐一下,但最后还是送给甲一瓶毒药。甲借得毒药后,正往丙的水杯中灌注毒药时被旁人发现制止。甲、乙二人的行为的性质是()。
下列选项中,根据属人管辖原则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地役权法律关系的有()。
某甲从银行贷款500万元开办了一个舞厅。在实际经营中发生严重亏损,因为在贷款时夸大自己的经营能力和还款能力,所以贷款将要到期时毫无还款能力。某甲便给自己的舞厅投了500万元的意外灾害险。在某日晚十时,某甲在营业时间故意放火将该舞厅烧毁,幸亏消防队及时赶到才
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丁旋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丙、丁、戊能否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丁旋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甲、乙之间买卖合同和甲、丙之间买
随机试题
下列对子网系统的防火墙的描述错误的是
实现供应链管理的基础是()
根据划分进出口的标准不同,国际贸易可以分为()
视网膜脱离发生于()
既能清热燥湿,又能泻火除蒸的药物是()
某穿堤建筑物施工招标,A、B、C、D4个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经资格预审委员会审核.本工程监理单位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D投标人没能通过资格审查。A、B、C3个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截
施工方案经济分析的常用方法是什么?设备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沥青混合料是一种复合材料,主要由()组成。
类比平面内“垂直于同一条直线的两条直线互相平行"的性质,可得出空间内的下列结论:①垂直于同一个平面的两条直线互相平行;②垂直于同一条直线的两条直线互相平行;③垂直于同一个平面的两个平面互相平行;④垂直于同一条直线的两个平面互相平行。
1925年爆发的当时世界上罢工时间最长的一次斗争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