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杨某向木匠赵某定做一个桌子,杨某提供木料,赵某于1周内完成。后来赵某由于事务繁忙就将这个桌子交给其同事刘某来作。1周后,赵某将刘某作好的桌子交给杨某,杨某发现做工相对粗糙,而且明显不符合自己的要求,遂要求赵某承担违约责任,赵某此时说这个桌子实际上是刘某作的
杨某向木匠赵某定做一个桌子,杨某提供木料,赵某于1周内完成。后来赵某由于事务繁忙就将这个桌子交给其同事刘某来作。1周后,赵某将刘某作好的桌子交给杨某,杨某发现做工相对粗糙,而且明显不符合自己的要求,遂要求赵某承担违约责任,赵某此时说这个桌子实际上是刘某作的
admin
2009-01-14
21
问题
杨某向木匠赵某定做一个桌子,杨某提供木料,赵某于1周内完成。后来赵某由于事务繁忙就将这个桌子交给其同事刘某来作。1周后,赵某将刘某作好的桌子交给杨某,杨某发现做工相对粗糙,而且明显不符合自己的要求,遂要求赵某承担违约责任,赵某此时说这个桌子实际上是刘某作的,你去找刘某去吧。双方遂起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虽然桌子是刘某作的,赵某仍然应当就刘某的工作成果向杨某承担责任
B、如果在刘某加工桌子的过程中,杨某得知此事,可以解除与杨某的定做合同,并要求杨某承担赔偿责任
C、赵某可以将加工桌子的辅助工作委托给刘某作
D、不管刘某作了辅助工作还是主要工作,如果加工物不合格,杨某都可以向赵某主张违约责任
答案
1,2,4,8
解析
本题适用的法条是:《合同法》第253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第254条: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C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位于淮河之滨的某市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向淮河上的过往船舶收取治安费和气象服务费等费用。该行为直接违反国务院关于禁止“乱收费”的规定,引起航运企业的不满,损坏了政府的形象及行政行为的公信力,已被勒令取缔,将其所收费款没收归于财政。然而,上
刘某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罪?假如刘某认为是村干部甲某故意刁难他家,就组织起一班人到甲某家“打砸抢”,大肆摔打,最后甲某被打成重伤,甲某的摩托车、电冰箱等贵重家具被损毁或抢走,则对刘某应如何处理?
丙银行能否代位行使乙公司的担保物权?为什么?B房屋上设立的抵押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请指出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请评价二审法院的判决,并说明理由。
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成立?如果租赁期间,工贸公司发现该游轮有严重质量问题,其可以向谁请求赔偿?
宏墨印刷厂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什么?市建设银行要求岳某以合伙企业份额抵偿债务的要求遭到拒绝后,应当采取什么措施收回欠款?
宏墨印刷厂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什么?假设合伙协议中并未约定异议处理方式,对于登明纸制品厂与鄂某就彩页广告制造合同提出的异议,宏墨印刷厂应如何处理?
本案诉讼过程中,法院可否通知德峰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为什么?如果德峰公司收到执行法院要求其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后擅自向敏宏公司还款15万元,造成该15万元被敏宏公司使用而无法追回,德峰公司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10年2月,崔某与同事李某因口角发生纠纷,崔某将李某的胳膊、肩、背.眼多处打伤,除左眼视力每况愈下外,其他损伤经住院治疗均已治愈。李某为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经审查。法院认为李某左眼可能致残,被告人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遂
2006年5月2日零时许,互为朋友关系的甲、乙、丙、丁相约在某一网吧内上网玩耍。由于所带钱款花完,甲提议去“弄点钱花”,于是四人走上附近大街。这时,恰巧有一年轻女性经过,四人上去将其围住,采用暴力手段将其手包抢走,其中有现金500元、手机一部。案发后,公安
随机试题
从动件的运动规律与凸轮的轮廓形状无关系。()
反映甲状腺功能状态的最好指标是
A、清热解毒B、引血下行C、行气解郁D、祛湿消痈E、消肿生肌虎杖苦能泄降,微寒能清,主入肝、胆经,兼入肺经,其功效为
甲、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于6月5日前将400台电脑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于收货后3天内将全部货款300万元交给甲公司,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个人征信系统管理模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如果这次你被单位录取,但恰好一个平时你不愿意打交道的人成了你的同事,你会怎么处理?
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家庭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
为了提高信息传递的有效性,需要解决好()问题。
“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下列语句与其表达的情感不一致的一项是:
Agrowinglistofestablishedcollegesanduniversitiesareextendingaccesstotheircoursestostudentsallovertheworldvi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