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6年3月,国务院制定并颁布了某一行政法规,但是后来经有权部门审查发现,该行政法规违反了上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下列关于该行政法规监督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06年3月,国务院制定并颁布了某一行政法规,但是后来经有权部门审查发现,该行政法规违反了上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下列关于该行政法规监督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09-04-23
36
问题
2006年3月,国务院制定并颁布了某一行政法规,但是后来经有权部门审查发现,该行政法规违反了上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下列关于该行政法规监督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制定机关对于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提出的书面审查意见,应当在3个月内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
B、公民个人就完全能够单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该行政法规进行审查的要求
C、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或者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该行政法规,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该行政法规的要求
答案
4,8
解析
答案A的错误在于不是3个月而是2个月。《立法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答案B的错误在于,《立法法》第90条第2款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而不是审查要求。答案C,《立法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在审查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答案D,《立法法》第88条规定:“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第90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q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下列对于大陆架的说法,正确的有:
甲某和乙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后因乙未履行合同义务,两人发生口角,进而升级直至发生斗殴,甲失手将乙打成重伤。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检察院对甲某提起公诉,乙也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用。法院审理后判处甲某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乙某的所有治疗
张某通过司法考试后,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就接受赵某的委托从事民事代理业务,并收取代理费1万元。对于张某的该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下列关于清末变法修律的一系列改革活动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关系应当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制定发布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相关规定?
某银行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国某公司以CIF价与中国某公司签订了向中国出口食品2000箱的合同,A国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办理了结汇,货到目的港后经复验发现,该批货物中的342箱食品所含的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的标准,250箱食品受潮
下列关于中国证监会对股票发行申请的审核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自小孩上初中后,李女士与丈夫经常因是否接送孩子上下学发生冲突。李女士认为,孩子从小体质弱,比较敏感,即使已上初中,为安全起见还是应该接送,但丈夫不以为然,还以工作为由将接送的事甩给了李女士。李女士对丈夫的行为很不解,怀疑丈夫有了“外心”,非常苦恼、困惑,遂
在这种情况下怎样会车最安全?(图3.4.2)
试验准备需要测量最小转弯直径的是哪一项试验?()
A.核质B.中介体C.性菌毛D.鞭毛E.质粒控制细菌遗传、生长繁殖与代谢的结构是
“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属于以下何种治法
A、沙参麦冬汤加减B、黄连解毒汤合三拗汤加减C、人参五味子汤加减D、五虎汤合葶苈大枣泻肺汤加减E、牛脉散合沙参麦冬汤加减治疗肺脾气虚型肺炎喘嗽的首选方剂是
过分强调应聘者的不利因素,以致不能全面了解这个人,这属于()。
教育经费的使用,从来都是一本糊涂账!教育主管部门很少明明白白地告知国民,教育的钱究竟是怎么花的。国民教育经费的规划和使用,就像一个巨大的谜团,弥漫在庞大无比、盘根错节的教育体系之间,老百姓恍如雾里看花,只知道“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却难以知晓问题的根源所在
要将“选课成绩”表中学生的“成绩”取整,可以使用的函数是
Thenewfactsthrowsomelight______thematt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