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国公民朴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4-07-18  44

问题 某外国公民朴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的,如张某向外国法院起诉,朴某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不能受理
B、受朴某委托,某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并在诉讼中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C、朴某和张某可用明示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D、朴某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答案D

解析 依据《民诉意见》第306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故A选项中认为中国法院不能受理错误。第30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B项错误,D正确。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第34条规定将国内案件与涉外案件协议管辖规定统一,具体为“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而C选项中的“明示方式”是相对于默示方式而言的,其既可以为书面方式,也可为口头方式,而不限于书面方式,故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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