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中作出的下列哪些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admin2020-01-12  43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中作出的下列哪些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选项 A、不予受理的裁定
B、不准许撤诉的裁定
C、中止诉讼的裁定
D、驳回起诉的裁定

答案A,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因此,选项A、D的说法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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