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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签订一借款合同,借款人甲的朋友丙作为保证人,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丙承担连带责任。后来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乙发生了纠纷。乙以甲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下,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甲乙双方签订一借款合同,借款人甲的朋友丙作为保证人,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丙承担连带责任。后来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乙发生了纠纷。乙以甲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下,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admin
2009-03-14
30
问题
甲乙双方签订一借款合同,借款人甲的朋友丙作为保证人,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丙承担连带责任。后来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乙发生了纠纷。乙以甲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下,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选项
A、应当将甲和丙列为共同被告
B、可以只列甲为被告
C、应当只列甲为被告
D、应当通知丙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答案
2
解析
本题考查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民诉法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本案中,债权人只起诉了被保证人,答案应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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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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