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贩毒犯罪集团案件,判处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有期徒刑15年,判处部分从犯有期徒刑5年。判决宣告以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但是从犯认为量刑有错误,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之后,作出如下判决,下列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某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贩毒犯罪集团案件,判处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有期徒刑15年,判处部分从犯有期徒刑5年。判决宣告以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但是从犯认为量刑有错误,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之后,作出如下判决,下列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admin
2014-07-03
27
问题
某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贩毒犯罪集团案件,判处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有期徒刑15年,判处部分从犯有期徒刑5年。判决宣告以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但是从犯认为量刑有错误,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之后,作出如下判决,下列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是:
选项
A、认为一审法院定罪量刑过轻,决定判处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死刑缓期执行
B、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正确,决定判处犯罪集团从犯7年有期徒刑
C、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是认定的罪名不当,改变罪名,但是仍旧维持原判五年的刑罚
D、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是判处的刑罚畸轻,所以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答案
4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l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赃款赃物的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甲因放火罪被依法逮捕,在公安机关审问其放火罪行时,甲主动交待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一辆宝马牌轿车的罪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些做法正确?
下列有关转交送达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何种情形应该实行数罪并罚()。
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高某故意伤害案中,高某聘请了辩护人,受害人宋某也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关于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比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下列有关国家安全机关在办理左某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一案的说法中,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改判无罪。王某提起国家赔偿清求,本案中赔偿义务机关应是下列哪些机关?
关于古罗马法与近代欧洲大陆法律制度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地震检波器的验收与包装有何要求?
患者,男,45岁,电工。工作中触电被送来,心跳呼吸已停10分钟。患者在进行脑复苏时,错误的是
A、易爆炸品B、自燃及遇火燃烧的药品C、易燃液体D、极毒品及杀害性药品E、具有强烈腐蚀性的药品甲醇为
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 )。
下列不属于金融市场的功能的是()。
完整的临界特质分析系统包括( )。
在生物教学中,只要实验室条件允许,王老师总是会创造机会让学生亲自动手,让学生体验实践带来的快乐。王老师的这一做法,遵守的教学原则是()。
程序法是规定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职权和权责得以履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功能有
WhendoestheWomanprobablyWanttheMantopickherup?
隔壁的西洋茶食店每晚机器轧轧,灯火辉煌,制造糕饼糖果。鸡蛋与香草精的气味,氤氲至天明不散。在这“闭门家里坐,账单天上来”的大都市里,平白地让我们享受了这馨香而不来收账,似乎有些不近情理。我们芳邻的蛋糕,香胜于味,吃过便知。天下事大抵如此——做成的蛋糕远不及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