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admin2016-04-14  19

问题 (2009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选项 A、法律解释一般由待处理的案件引起
B、法律解释是一个客观的过程,不具有价值取向性
C、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解释都具有法律效力
D、法律解释有时可以起到弥补立法不足的作用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法律解释的概念和特征。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因为法律规定具有概括性和抽象性的特点,因而要将其与待处理的具体案件相结合的时候,才会引起解释的必要,故A正确;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为了明确法律的含义,从而使得其背后的法律价值得以实现,或者说实现法律价值本身就是法律解释的目的,这就是所谓法律解释的价值取向性,B错误;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法律解释可分为正式解释(即有权解释、法定解释)和非正式解释(即学理解释或任意解释),其中非正式解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故C正确;以法律解释将原有法律规定适用于法律漏洞或者新情况,可以弥补立法的不足,这正是法律解释的作用之一,故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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