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4人的月工资、薪金所得。应分别适用下列何种税率?(2012年试卷一第68题)

admin2017-06-05  24

问题 以下4人的月工资、薪金所得。应分别适用下列何种税率?(2012年试卷一第68题)

选项 A、张某所得5000元,适用3%的税率
B、王某所得8000元,适用20%的税率
C、李某所得20000元,适用25%的税率
D、赵某所得85000元,适用45%的税率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于个税起征点和税率的记忆准确程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由此可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用全月总收入减去3500元,算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相对应的税率,即可计算出当月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数额。本题的A选项中,张某的工资5000元减去3500元后的余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即1500元,对比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可知,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包括1500元),适用的税率为3%,因此A项正确。
    选项B中王某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3500=4500元,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包括4500元),适用的税率为lO%,所以B选项错误。
    用同样的计算方法可以计算出,选项C和选项D都是正确的,因此c、D都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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