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翻供,否认犯罪,并当庭拒绝律师为其进行有罪辩护。合议庭对此问题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38题)
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翻供,否认犯罪,并当庭拒绝律师为其进行有罪辩护。合议庭对此问题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38题)
admin
2018-07-27
33
问题
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翻供,否认犯罪,并当庭拒绝律师为其进行有罪辩护。合议庭对此问题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38题)
选项
A、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
B、辩护律师独立辩护,不受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C、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D、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拒绝辩护。《最高法解释》第254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故A正确。BD均错误。“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师,由其自行辩护。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故C错误,合议庭可以准许拒绝辩护,只要其再自行委托,或法院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辩护即可。本题选择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j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被甲市某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在一审宣判以后,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在抗诉期间内,有权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有:()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一起贪污案件过程中,在犯罪嫌疑人张某正在实施犯罪时,决定将其拘留,并在拘留后48小时进行讯问,认为应当将其逮捕。由于案件比较复杂,于是在拘留后第8日决定逮捕。本案侦查终结后,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侦查部门制作了《撤销案件意见书》,自行决
下列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下列侦查人员在勘验、检查中的做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
被告人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过程中,被告人李某的辩护律师胡某的哪些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谭某抢劫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法庭查明谭某抢劫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抢劫数额特别大,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判处谭某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判决宣告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程序。但同时为
法庭审理活动结束后,下列哪些人员应当在法庭审判活动笔录上签名?()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个体工商户乙欠缴营业税15万元,当税务人员上门征收税款时,乙组织甲等多人进行暴力围攻,殴打税务人员,抗拒缴纳税款,其中甲出手最狠,将一名税务人员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何罪?(2008—卷二—12,单)
随机试题
下列不宜用于喂养婴儿的奶制品是()。
给男性导尿,管进入约()
胚胎第五周第一鳃弓的后缘和第二鳃弓的前缘各有几个结节隆起
患者,女,20岁。结喉两侧弥漫性肿大,边界不清,皮色如常,无疼痛,诊为气瘿。治疗应首选()
切面皮部墨绿色,木部黄褐色,可见放射状排列的导管束,此药材是()。
李某委托张某到某地购良马,张某到某地后,没有找到李某所需要的良马,便以自己的名义购置良骡一口。张某到家后,李某赶到。张某对李某说,如你觉得骡子好,就将骡子牵走。李某当即付款,并将骡子牵走。李某牵走骡子的受领行为是基于:()。
(2006年)X的分布函数F(x),而则E(X)等于()。
当某种风险可能造成相当大的损失且发生的可能性大时,应采用()的风险对策方法。
期末一般无余额的账户有()。
某公司2015年的财务数据如下(假设债务全部为长期债券):收入1000万元净利润100万元现金股利60万元普通股股数100万股年末资产总额2000万元年末权益乘数4经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