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行政诉讼中法庭对证据的审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49题,单选)

admin2017-11-28  39

问题 关于在行政诉讼中法庭对证据的审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49题,单选)

选项 A、从证据形成的原因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B、从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方面审查证据的关联性
C、从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D、从复制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答案C

解析 证据的合法性,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证据必须符合法律对其形式的要求;另一方面是证据的收集必须符合法律要求。《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5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一)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二)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三)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在审核认定的过程中,应当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准确认定案件事实。《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4条规定:“法庭……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证据的真实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猜测和虚构的东西。《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6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一)证据形成的原因;(二)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三)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四)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五)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故选项A“合法性”、选项B“关联性”和选项D“合法性”的表述错误,应改为“真实性”才是正确的。根据该条第(2)项,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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