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现行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新发展。

admin2014-02-18  27

问题 简述现行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新发展。

选项

答案(1)调整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在宪法结构中的顺序,将其从第三章列为第二章,放在第一章“总纲”之后、第三章“国家机构”之前。这表明公民权利的保护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重于国家机构。 (2)增加了条文,内容也更充实,基本权利保护的范围不仅得到扩大,而且更加明确。有关公民权利的条款1954年《宪法》有14条,1975年《宪法》减至2条,1978年《宪法》又增至12条,而1982年《宪法》共规定了18条。其中的有些权利,过去几部宪法只规定了大的原则,1982年《宪法》规定了详细内容。 (3)强调了权利义务的一致性。1982年《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宪法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行使权利和自由时,不得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利益及其他公民合法的权利和自由。这在前几部宪法中都没有规定。

解析 回答本题要掌握以下基本知识:
   (1)我国宪法的发展历史,尤其是建国后四部宪法之间的继承、发展变化。
   (2)掌握每部宪法或对宪法修正的内容。
   (3)了解这些新发展的背后原因,如历史、经济和社会原因等。
   掌握以上知识后,要注意,从不同方面归纳总结这些原因,简要答出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的新发展。可以从宪法结构顺序、宪法内容条文以及权利义务的关系,尤其是一致性等方面加以回答。从答题点看,做好该简答题,不仅要有一定的知识积累,记忆一些知识点,更重要的是分析归纳出这些新发展的方面类别,以保证条理清楚、逻辑严密,在结构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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