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法律原则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年试卷一第51题)
关于法律原则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年试卷一第51题)
admin
2017-06-05
21
问题
关于法律原则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年试卷一第51题)
选项
A、案件审判中,先适用法律原则,后适用法律规则
B、案件审判中,法律原则都必须无条件地适用
C、法律原则的适用可以弥补法律规则的漏洞
D、法律原则的适用采取“全有或全无”的方式
答案
A,B,D
解析
理解法律原则的适用,需要与法律规则区别进行。
在适用的优先性上,通常遵循以下原则:首先,“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即案件审判中,有规则依据规则,无规则适用原则。A项中“先适用法律原则,后适用法律规则”的说法错误,本题为选非题,当选。其次,“法律原则不得径行适用,除非旨在实现个案正义”,即只有法律规则没有规定或者不能达到个案正义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法律原则,换句话说,法律原则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适用于个案之中的,但并非都必须无条件地适用。可知B项说法错误,当选。
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即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那么在某一具体个案中,或者该规则是有效因而必须接受的,或者该规则是无效因而对裁决不起作用的。而法律原则的适用方式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具有不同的“强度”,而且具有不同强度甚至互相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如我们在某一个案中采用公平原则,并不因此否定意志自由原则的效力;我们在另一个案中采用意志自由原则,也并不因此而否定公平原则的效力。在权衡法律原则的强度时,有些原则自始就是最强的,如被称为“帝王条款”的法律平等原则、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总结一下:二者的区别主要是,法律规则的适用方式是涵摄,法律原则的适用方式是衡量。显而易见,D项说法错误,当选。
C选项涉及法律原则的裁判功能。由于立法者的有限理性以及社会的变动不居,制定法不可避免会存在漏洞。作为法官,由于社会角色的要求,在面临无明确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新奇、疑难案件时,又不能拒绝审判案件。法律原则在这种情形下,可以直接作为裁判的依据,起到弥补法律漏洞的作用。显而易见,C项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X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B区冻肉厂被位于A区的市卫生局委托的人员组成的负责B区卫生检查的卫生检查队当场查出5吨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猪肉,卫生检查队便以市卫生局的名义和根据其授权对该厂罚款1万元。市卫生局知情后,对该冻肉厂作出责令停业1个月的处罚,同时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冻
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对于下列哪种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书面裁定先予执行?()
某县人民政府为了城市建设需要成立了隶属于其办公室的某某公司,并决定授权该公司将某地区的旧房拆除新建市场。郭某某因未与某某公司达成协议而拒不搬迁,该公司基于某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其住房强制拆迁。郭某某对强制拆迁行为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扣押登记。下列有关扣押登记的说法正确的是:()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传唤、询问查证后的询问笔录作了规定。下列关于询问笔录说法正确的是:()
郑某涉嫌犯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进入审判阶段,郑妻发现检察院公诉人是被害人的胞兄,法院的翻译人员曾与被害人是邻居,关系亲近,下列不符合规定的是:()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下面哪种情况,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时,行政机关依法应当予以行政补偿?()
下列内容不属于程序法定原则内容的是:()
关于人民检察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与依据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二审抗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计算下列不定积分
关于行政立法文件中具体行政行为的设定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水泥安定性不良会导致构件产生()。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规定,纳税人对()不服的案件应当先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的内容主要有()。
下列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的是()。
布袋中12个乒乓球分别标上了1、2、3、…、12。甲、乙、丙三人,每人从布袋中拿四球,已知三人所拿球上的数的和相等,甲有两球标有5、12,乙有两球标有6、8,丙有1球标有1,问丙的其他三个球上所标的数是多少?
学生采用画图表或列提纲的方式整理所学知识。这种学习策略属于()。
a21+a22+a23+…+a2n=(4n一1)(1)数列(an)的通项公式为an=2n(2)在数列{an}中,对任意正整数n,有a1+a2+a3+…+an=2n一1
五四运动是一次真正的群众运动,群众基础非常广泛,其中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