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法庭审理刑事案件中,经审判长许可,下列哪些诉讼参与人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
在法庭审理刑事案件中,经审判长许可,下列哪些诉讼参与人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
admin
2009-03-10
27
问题
在法庭审理刑事案件中,经审判长许可,下列哪些诉讼参与人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
选项
A、见证人
B、当事人
C、辩护人
D、诉讼代理人
答案
B,C,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X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乙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房屋买卖合同。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甲按照约定申请了预告登记。乙房地产开发商未经甲之同意,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了丙银行,并办理了登记。为此甲、乙、丙之间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因向乙索要借款未果,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向法院提交了乙跟他商量借钱事宜的亲笔信一封,这封信属于:()
立新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好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规定购买商品若干元可得奖券1张。王某代购电教器材得到了5张奖券,他自己把这几张奖券收了起来。后百货公司抽奖,这几张奖券中的1张中了头奖,可得彩色电视机1台,该电视机应
2013年5月,余某租赁向荣公司商业铺面,约定租期1年,到期后支付租金。租期届满后,余某仅支付6个月租金。向荣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某是余某的好友,因此向荣公司一直未予主张。2017年10月秦某离职后,向荣公司起诉余某要求支付剩余租金和逾期利息。案件审理过程中,
刘某从海塘公司购买红木家具1套,价款为3万元,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交付后,刘某发现该家具并非红木制成,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退货。如果仲裁过程中海塘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双方在交付家具时签订的《补充协议》,该协议约
甲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企业经营期间,甲因车祸丧生,甲的合法继承人乙年方工5岁,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人死亡经合伙人一致同意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合伙人资格。依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以下各项中不正确的有()。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经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一山之隔的邻县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支付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
甲种子公司和乙农业科学院签订了一份优良稻种的买卖合同,甲公司只支付了一半价款,剩余价款拖延未付,乙农科院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付欠款。法院由3名陪审员和2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在合议庭进行评议时,陪审员们的意见和审判员的意见不一致,审判长即
舒某、刘某对犯罪嫌疑人董某刑讯逼供,致使董某死亡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认定为什么罪?如果舒某、刘某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受聘律师可以进行曲下列选项中的什么活动?
随机试题
以下属于房产权属变更测量的有()。
由于电路空载状态属于待机状态,所以( )电能与其他能的转换。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同为项目清偿能力分析指标,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各项中,属于特殊目的审计业务的有( )。
仓库温、湿度控制的方法有()。
若关于x的不等式|a|≥|x+1|+|x一2|存在实数解,则实数a的取值范围是________.
以下是一位教师执教《三顾茅庐》的片段。张飞说:“一个村夫,何必哥哥您亲自去呢?派个人把他叫来得了。”刘备斥责他:“胡说!孔明是当今大贤,怎么可以随便派个人去呢?”(在具体的朗读训练之后)师:什么叫“大贤”?老师先来考考大家,你们知道武艺十分高强的人
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贯彻执行能力的测试。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30分钟,作答90分钟。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4.考生可以在本试卷空白位置
相对于“学者”而言,“评论家”常常会给人一种特定的印象:短平快的犀利文风,敏感度极高,对作品的形式、技巧、风格、流派如数家珍;但同时也会显出“浮躁”的所谓“评论家”做派,凭印象感觉率性发声,缺少严格的学理支撑,从而坠入肤浅的窠臼。相对于扎实的考史订伪的学者
(2010年425联考一100)一列队伍沿直线匀速前进,某时刻一传令兵从队尾出发,匀速向队首前进传送命令,他到达队首后马上原速返回,当他返回队尾时,队伍行进的距离正好与整列队伍的长度相等。问传令兵从出发到最后到达队尾行走的整个路程是队伍长度的多少倍?(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