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于1999年7月20日因抢劫罪被捕。公安机关在立案后,迅速对其进行审问,某甲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年7月31日,在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审查起诉时,某甲因突然患病,医治无效死亡。检察院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admin2014-02-27  27

问题 某甲于1999年7月20日因抢劫罪被捕。公安机关在立案后,迅速对其进行审问,某甲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年7月31日,在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审查起诉时,某甲因突然患病,医治无效死亡。检察院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A、撤销案件
B、作出终止审查起诉程序的决定
C、对案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D、将案件退回原公安机关处理

答案4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8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此,C项是妥当的处理方式,其他几项处理方式都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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