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从当地农民手中购进烟叶一批,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600000元;委托运输企业将该批烟叶运至甲公司加工成烟丝,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0元。 (2)向甲公司支付加工费取

admin2018-09-25  26

问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从当地农民手中购进烟叶一批,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600000元;委托运输企业将该批烟叶运至甲公司加工成烟丝,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0元。
(2)向甲公司支付加工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00元,本月全部收回,甲公司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3)将委托收回后的烟丝全部加工成卷烟对外出售,其中向一般纳税人销售100箱,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不含税价款为1850000元,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卷烟25箱,开出普通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80000元。
(4)以25箱卷烟向乙公司换取生产资料,已知该批卷烟最高销售价格为600000元,平均销售价格为500000元,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双方互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均为500000元。
已知:本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购入免税农产品的扣除率为11%,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定额税率为每箱150元,收购烟叶的价外补贴为10%,烟叶税税率为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该卷烟厂将委托收回后的烟丝全部加工成卷烟对外出售,应缴纳的消费税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1850000+480000÷(1+17%)]×56%+(100+25)×150=1284493.59(元)
B、[1850000+480000÷(1+17%)]×56%+(100+25)×150—320948.57=963545.02(元)
C、(1850000+480000)×56%+(100+25)×150一320948.57=1002601.43(元)
D、[1850000+480000÷(1+17%)]×56%=1265743.59(元)

答案B

解析 (1)卷烟执行复合计征,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1850000+480000÷(1+17%)]×56%+(100+25)×150=1284493.59(元);(2)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准予扣除的的消费税为320948.57元(见本题第二小题);(3)销售卷烟实际应纳消费税=1284493.59—320948.57=963545.02(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Lj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