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的受案范围,说法正确的有:

admin2009-04-23  31

问题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的受案范围,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2007年3月,甲市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毒品交易案件时,认为张某为某贩毒组织洗钱,于是搜查了张某的住处,扣押现金10万元,冻结其银行存款10万元。后经查明张某并未从事洗钱行为,于是退还了10万元现金,解冻了银行存款。张某对公安机关的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林某和孔某就某一房屋的产权问题请求政府相关部门裁决,裁决之后,孔某不服,认为裁决过程违法,孔某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并附带民事赔偿
C、某县政府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县内所有食品加工企业都需要每月交纳2000元管理费。经调查,该县制定该规定时,明知该县只有两家食品加工厂。这两家食品加工厂可以就该县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诉讼
D、商务部根据中国纸制品协会的申请,对甲国对其乙公司新闻纸补贴一案进行调查,最终裁决补贴存在,对乙公司征收反补贴税,该公司可以对此最终裁决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2,4,8

解析 选项A错误,根据《行诉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因此刑事司法行为如刑事侦查、刑事拘留、刑事扣押、刑事搜查等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这里理解这一条的关键在于,公安机关具有双重身份,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是刑事侦查机关,其履行刑事诉讼法授权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同时公安机关又是行政管理部门,这时候,公安机关的行为则有可能受到行政诉讼管辖,要注意区别不同情况对待。本答案中,公安机关的行为属于履行刑事诉讼法授权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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