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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张三和李四共同对周五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经公安机关法医吴六鉴定,周五构成了轻伤。李四因为情节显著轻微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张三发现吴六与被害人周五存在利害关系,本案审判长李大是李四的哥哥。同时在本案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下李四被要求出庭作
张三和李四共同对周五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经公安机关法医吴六鉴定,周五构成了轻伤。李四因为情节显著轻微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张三发现吴六与被害人周五存在利害关系,本案审判长李大是李四的哥哥。同时在本案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下李四被要求出庭作
admin
2009-04-23
27
问题
张三和李四共同对周五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经公安机关法医吴六鉴定,周五构成了轻伤。李四因为情节显著轻微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张三发现吴六与被害人周五存在利害关系,本案审判长李大是李四的哥哥。同时在本案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下李四被要求出庭作证。则关于本案回避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一项?
选项
A、张三申请吴六回避,该回避申请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来决定
B、张三申请吴六回避,该回避申请应当由人民法院院长来决定
C、李四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D、本案审判长李大是当事人李四的哥哥,应当回避
答案
2
解析
《六机关规定》第8条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因此A项错B项对,应选A项。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因为证人作为案件当事人之外的了解案件事实的人,其存在具有不可替代性,让证人回避不利于查明案件的事实。因此李四作为本案的证人不适用回避,C项错误。李四并非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因此不能以此理由要求李大回避。D项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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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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