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共犯论处的情形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

admin2014-09-25  29

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共犯论处的情形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

选项 A、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B、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的
C、提供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
D、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
E、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答案ABCDE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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