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4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依法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派本企业车辆将收购的玉米运回,途中因管理不善毁损了20%。 (2)购进一批A货物

admin2015-07-14  60

问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4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依法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派本企业车辆将收购的玉米运回,途中因管理不善毁损了20%。
(2)购进一批A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50000元、增值税额76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输费22500元。本月将已验收入库的该批A货:物中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
(3)本月生产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作为本企业职工福利发放。  
(4)处理一批下脚料,取得含税销售额35100元。  
(5)当月收取B货物(非酒类)包装物押金25740元,罚没B货物包装物逾期押金12870元。
已知:A货物和B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生产的新产品不属于应税消费品,成本利润率为10%,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
该企业财务人员在申报增值税时计算过程如下: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20000×13%+76500+22500×11%=94575(元)
当期销项税额=585000÷(1+17%)×17%+380×450×17%+25740÷(1+17%)×17%=117810(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117810一94575=23235(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指出该企业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时存在哪些问题,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该企业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时存在下列问题: (1)在运输途中因管理不善毁损的玉米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就业务(1)该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20000×13%×80%=12480(元)。 (2)外购的A货物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的部分(20%)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对应的运费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就业务(2)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76500+22500×11%)×80%=63180(元)。 (3)自产的新产品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处理;由于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应当组成计税价格进行计算;就业务(3)该企业应当计算的销项税额=380×450×(1+10%)×17%=31977(元)。 (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即应纳增值税=含税售价÷(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该企业就业务(4)应当计算的增值税=35100÷(1+17%)×17%=5100(元)。 (5)一般货物的包装押金收取时不作销售处理,逾期时视作价外费用,价税分离后计算缴纳增值税;该企业应就本月罚没(而非收取)的包装物押金计算销项税额;就业务(5)该企业应当计算的销项税额=12870÷(1+17%)×17%=1870(元)。 综上所述: 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 =585000÷(1+17%)×17%+31977+l 870一12480—63180+5100 =48287(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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