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为执行董事,丁为监事。如果甲的出资为5万元,丁的出资为4万元,丙和乙的出资各为5000元,以下哪些人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 如果甲的出资为5万元,在下列何种情形下,大利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解散?( )

admin2014-04-28  30

问题 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为执行董事,丁为监事。如果甲的出资为5万元,丁的出资为4万元,丙和乙的出资各为5000元,以下哪些人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
如果甲的出资为5万元,在下列何种情形下,大利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解散?(    )

选项 A、公司决定收购华兴有限责任公司
B、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议决定不延长公司营业期限
C、股东会会议上,乙丙丁同意解散公司,甲不同意
D、大利有限责任公司决定与华兴公司合并,设立大华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B,D

解析 《公司法》第181条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时,公司可以解散。由此可知B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73条规定,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由此可知,A项中华兴公司应当解散,但大利公司不必解散,D项中大利公司需要解散。《公司法》第44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甲代表的表决权占全部表决权的 50%,所以如果甲不同意解散,乙丙丁三人同意解散,公司不能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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