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贸易公司2002年5月起使用“龙传”商标生产并出口壁式空调。乙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3年7月起生产销售“龙传”牌柜式空调,两家公司均未对“龙传”商标予以注册。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两公司均欲申请注册“龙传”商标。2009年3月7日,甲贸易公司通过邮局寄发注

admin2009-09-27  18

问题 甲贸易公司2002年5月起使用“龙传”商标生产并出口壁式空调。乙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3年7月起生产销售“龙传”牌柜式空调,两家公司均未对“龙传”商标予以注册。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两公司均欲申请注册“龙传”商标。2009年3月7日,甲贸易公司通过邮局寄发注册商标申请材料,乙股份有限公司也于同一天将申请材料寄出。国家商标局分别于3月10日、 8日收到甲贸易公司与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材料。下列表述中哪个是正确的?(    )

选项 A、根据同日申请使用在先原则,国家商标局应驳回乙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核准“龙传”商标为甲贸易公司的注册商标
B、如果甲贸易公司与乙股份有限公司以前均未使用过该商标,则双方当事人应当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商标局裁定
C、双方申请人应在30天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
D、“龙传”牌商标应核准注册归乙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答案D

解析 依《商标法》第29条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由此可见,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同一天申请的,则采用使用在先原则。再依《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8条第1款的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丈件的日期为准。本题中,商标局先收到乙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文件,应认定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在先,所以应核准“龙传”注册商标归乙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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