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教授在完成学校课题《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现状分析》过程中得到了甲、乙、丙、丁四人的帮助,该四人也主张自己是该书的作者,根据下列事实,哪个人的主张符合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

admin2010-06-20  27

问题 张教授在完成学校课题《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现状分析》过程中得到了甲、乙、丙、丁四人的帮助,该四人也主张自己是该书的作者,根据下列事实,哪个人的主张符合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

选项 A、甲某曾经为张教授的调查报告收集和整理了大量的文字和数据资料,加快了张教授完成报告的速度
B、科研处乙处长作为学校的领导,曾经为张教授的报告课题积极申请经费,并邀请有关专家对课题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C、丙某曾经作为相关专家参加对张教授课题的讨论,其有益的意见也为张教授所采纳
D、丁某作为张教授的学生参与了课题报告的调查研究,并撰写了其中的一部分,张教授在统稿时对其撰写部分做了较大的修改和删节

答案D

解析 《著作权法》第11条第1款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作者是事实上完成作品的自然人,也就是说作者必须是将自己的思想或情感表达出来并形成作品的人。《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基于以上认识,选项中所述的为作品的完成组织讨论、申报经费、搜集材料等行为都不是创作作品的行为,故该行为人不是作者。尽管丁某所撰写的部分被张教授大量修改和删节,但改变不了其参与作品创作的事实,其理应成为作者之一,因此答案是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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