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余克,B省A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B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B省高级
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余克,B省A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B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B省高级
admin
2020-12-29
31
问题
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余克,B省A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B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鲁某的量刑适当,但对关某应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则对本案正确的做法是:
选项
A、二审应开庭审理
B、由于未提起抗诉,同级检察院可不派员出席法庭
C、高级法院可将全案发回A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
D、高级法院可维持对鲁某的判决,并改判关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
答案
A
解析
A项,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包括:
①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②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
③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其中,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只要有一个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无论该被告人是否上诉、被抗诉,第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因此,本案中,虽然鲁某没有上诉,是关某上诉引起的二审,但由于鲁某一审被判处的是死刑立即执行,第二审程序也应当开庭审理。A项正确。
B项: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21条第1款规定:“开庭审理上诉、抗诉的公诉案件,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本案二审属于应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所以同级检察院应派员出庭。故B项表述错误。
C项,对于只有被告人上诉的第二审案件,如果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可见,二审法院只能维持原判。不能以此为由发回重审,C项错误。
D项,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25争规定可知,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不得限制减刑。二审中。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不得限制减刑。高院不管是二审还是复核死刑案件也需要遵循不加刑的规则,而限制减刑属于典型的加重手段,故D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e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景区多家旅行社、饭店、商店和客运公司共同签订《关于加强服务协同提高服务水平的决定》,约定了统一的收费方式、服务标准和收入分配方案。有人认为此举构成横向垄断协议。根据《反垄断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汉书.陈宠传》就西周礼刑关系描述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人刑,相为表里。”关于西周礼刑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有学者这样解释法的产生:最初的纠纷解决方式可能是双方找到一位共同信赖的长者,向他讲述事情的原委并由他作出裁决;但是当纠纷多到需要占用一百位长者的全部时间时,一种制度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就成为必要了,这就是最初的法律。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秦某以虚构言论、合成图片的手段在网上传播多条“警察打人”的信息,造成恶劣影响,县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秦某认为自己是在行使言论自由权,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为法律所明文禁止,应承担法律责任。对此,下列
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
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第79题)
某工商局因陈某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电脑15台,后作出没收被扣电脑的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第82题)
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出补充规定的,应对行政法规进行解释。关于行政法规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6年卷二第100题)
迅辉制药股份公司主要生产健骨消痛丸,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指令保管员韩某采用不登记入库、销售人员打白条领取产品的方法销售,逃避缴税65万元。迅辉公司及陆某以逃税罪被起诉到法院。请回答下列问题。如迅辉公司在案件审理期间发生下列变故,法院的做法正确的
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查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如李某、阮某被判处刑罚同时附加判处罚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年卷二第96题)
随机试题
喜剧的特点。
下列剂型属于非匀相液体制剂:
固定阳极X线管的阳极结构组成正确的是
患者,女,15岁。右眼视力减退、头痛3年;头颅CT示鞍上池内囊实性占位,囊壁可见颗粒状钙化;MR示鞍上池内囊实性占位,囊内T1WI及T2WI均呈高信号,视交叉及垂体受压。该患者囊内CT呈低密度,MR囊内T1WI及T2WI均呈高信号原因可能为
高千伏摄影特点的叙述,错误的是
一张5年期,票面利率10%,市场价格1000元,面值1000元的债券,到期收益率为()。
学校社会工作者积极协助学校提供最有利于学生学习的环境与条件,满足全体学生在知识、能力、情绪等方面的发展需要。协助学生获得实际有用的知识和能力,以适应其所处社会的生活需要与发展需要。这里体现的学校社会工作的功能是()。
按题材分类,下列不属于中国画的是()。
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11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
(46)叙述是正确的。①测试用例应由测试设计人员来制定。②测试点应由测试人员确立。③测试工作展开于项目立项后,而不是代码开发完成之后。④测试对象是源代码。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