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一天,甲往儿子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毒鼠强”时被乙看到,乙说:“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话,乙叹了口气后就走开了。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关于甲、乙行为的定
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一天,甲往儿子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毒鼠强”时被乙看到,乙说:“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话,乙叹了口气后就走开了。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关于甲、乙行为的定
admin
2017-03-07
40
问题
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一天,甲往儿子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毒鼠强”时被乙看到,乙说:“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话,乙叹了口气后就走开了。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关于甲、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7题)
选项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包庇罪
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遗弃罪
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无罪
答案
A
解析
本题中,甲、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关键在于如何对乙的行为定性。乙虽然没有具体实施投毒杀人行为,但在看到甲往儿子要喝的牛奶中投毒而不制止,并在儿子死亡以后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这些行为都属于故意杀人的共犯行为。共犯行为可以分为作为与不作为,既有二人以上共同作为构成的共犯,又有二人以上共同不作为构成的共犯,还有一方作为与一方不作为构成的共犯。本题中,乙是以不作为构成的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因此,说乙不构成犯罪的选项D是错误的。乙也不构成遗弃罪,因为遗弃罪是抚养义务之不履行,遗弃中也发生遗弃致死的情形,但对于死亡结果是过失的,而本题甲、乙是故意将儿子杀死,选项C也是错误的。如前所述,乙以不作为的方式参与了故意杀人而不是包庇,即使是事后包庇,根据我国《刑法》第310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事前通谋的,也应当以共同犯罪论处。更何况,乙以不作为的方式与甲共同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选项B也是错误的,只有选项A是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a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特殊主体的逮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赵某及其好友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成年后加入了打工的行列。2012年9月他们一行16人来到同城公司,成为一位农民工。到2013年12月,临近新年,他们一行人欲返乡过年,向老板讨要工钱。老板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不给,使他们一行人生活陷入困境。请回
关于我国的基本文化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王某夫妇都已80岁高龄,膝下6个子女,因拆迁财产分割6兄妹死不来往,对王某夫妇不管不问,王某对此深为不满,要求6子女提供生活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某起诉,法官审理后判决6子女每人每月向王某提供生活费300元。对此事件,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定居甲国并取得甲国国籍的秦某向我国谭律师询问有关外国人出入境管理的注意事项,依《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乙是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甲作出了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乙未作出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但甲、乙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当事国,现对相邻海域中某岛屿归属产生争议。关于该争议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国际法的
关于我国律师及律师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甲公司依法出让取得某市市中心一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商品住宅房开发,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三年后,甲公司与乙公司就该土地使用权达成转让协议,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最有意义的实验室检查是()
下列对本票的表述,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某机电公司承建某工厂的制氧站机电工程施工任务,该工程由于制氧度高.对工艺管道设计要求很严格,所以对管道的计量检测程序是必不可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施工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应作为( )予以确认。
甲公司为生产经营需要向乙合伙企业借款300万元,由丙个人独资企业提供价值20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乙合伙企业、丙个人独资企业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甲公司又以一张汇票出质,与乙合伙企业签订了质押合同,甲公司将汇票交付给乙合伙企业,但未办理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经济发展比现在落后,但当时诸子峰起、百家争鸣,是中华文化史上的一个黄金时代。《孙子兵法》至今仍为兵家经典,甚至被应用于当代企业管理。这一事实主要说明()。
甲创作一小说已发表;乙经甲同意,将该小说改编成戏剧剧本,也已发表;丙表演该戏剧并由丁音像公司制作成录像制品出售,丁应()。
维也纳的典雅来自海顿,_______则来自舒伯特,是他把海顿的小步舞曲发展成浪漫的圆舞曲。在海顿使这座城市夜夜_______的基础上,他使这座城市处处脉脉含情。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下列进程调度算法中,综合考虑了CPU密集型进程和I/O密集型进程的是()。
ThemostfamouspainterinVictoria’shistoryisEmilyCarr.Whenshewasachild,shediscoveredthatwalkinginthewoods【C1】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