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2001年度发生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admin2009-02-15  40

问题 某国有企业2001年度发生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选项 A、2003年
B、2004年
C、2005年
D、2006年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Yi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