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照《证券法》,以下关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的叙述,哪项是正确的?( )
依照《证券法》,以下关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的叙述,哪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5-09-11
22
问题
依照《证券法》,以下关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的叙述,哪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
B、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C、最近3年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D、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答案
D
解析
《证券法》第13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据此,D项正确。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二)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三)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A、B、C三项均不合规定,故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Q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说,甲欲将该小说许可给某电影制片厂改编后拍成电影,乙则想把它许可给某网站在网络上传播,丙对这两种做法均表示反对,丁则不置可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8年真题试卷第19题题)
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8年真题试卷第14题题)
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8年真题试卷第2题题)
住所位于我国A市B区的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我国M市N区签定了一份买卖合同,美国乙公司在我国C市D区设有代表处。甲公司因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10年真题试卷第85题)
甲、乙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甲反悔,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10年真题试卷第43题)
李某向A公司追索劳动报酬。诉讼中,李某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部分劳动报酬,法院经查驳回李某申请。李某不服,申请复议。法院审查后再次驳回李某申请。李某对复议结果仍不服,遂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关于上一级法院对该再审申请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10
甲为某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该公司15%的表决权股。甲与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已两年未开成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困难,甲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在此情况下,甲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解决问题?(卷三2009年真题试卷第73题)
甲、乙、丙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现甲欲对外转让其股份,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卷三2009年真题试卷第26题)
随机试题
贫血出现最早的是
下列对医患关系的界定是不正确的是指
妊娠性龈炎主要致病菌是急性坏死溃疡性龈炎主要致病菌是
首选的灭菌方法是
收益性房地产的价值就是其未来净收益的现值之和,价值的高低主要取决于()。
在开挖隧道的施工方法中,下列()说法体现了新奥法的技术原则。
某沿海开放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方出资比例40%:60%,2003年结束“两免三减半”的两年免税期,地方所得税也处于减半征税期间。2004年经营状况如下:(1)产品销售收入净额1200万元,咨询收入净额300万,产品销售成本80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200万元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以下哪种方式处理()。
—Noone______becomparedwithYaoMinginplayingbasketball.—Oh,youarereallyhisbigfan.
求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