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因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王某有积极退赃并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又查获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久又犯交通肇事罪。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王某因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王某有积极退赃并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又查获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久又犯交通肇事罪。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admin
2014-07-03
35
问题
王某因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王某有积极退赃并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又查获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久又犯交通肇事罪。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A、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B、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C、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数罪并罚
D、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惯犯从重处罚
答案
1
解析
《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依照这条规定和刑法原理,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久犯交通肇事罪,不应当撤销缓刑。根据以上法条规定,只有A项是正确的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P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高某故意伤害(致死)一案,经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被害人的儿子林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2万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某市建筑材料厂超标准排放污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该市环境保护局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在规定期间内该厂既不交纳罚款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环境保护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伙同乙于2006年1月27日22时许,驾驶一轿车至某汽车总站附近,以嫖娼为由让在路边的内(女,19岁)上车。随后,三人去宾馆开房。丙要求先付钱再行事。甲:“就干这行的,哪那么多事情!"遂撕破丙的衣服,强行与丙发生了性关系。但当乙欲与丙发生性行为时,
周某系H省甲市乙局局长,2009年4月30日,被H省甲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甲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周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因周某的犯罪情节轻微,后又积极退回赃款,按刑法规定,对周某应免除刑罚。甲市人民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合议庭审理案件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
中国国家公务员张某携巨款潜逃美国,因为随身携带钱包被盗,无奈中和随行的儿子刘甲(随妻姓)共同抢劫在美的英国人汉斯1000美元。对于该案件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有()
甲地刘某被乙地铁路公安分局作出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刘某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将拘留15天的处罚改为拘留5天。刘某仍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法院对此案享有管辖权?()
对于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而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
下列关于假释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控制的根据是()
提出“先有农村红军,后有城市政权”论断的领导人是()
有一鸡场饲养3000只蛋鸡,日粮中钙含量为1%,钙磷比例为3:1。在鸡群中最可能出现具有诊断意义的症状是()。
个人独资企业的缺点包括()。
关于施工成本分析基本方法的用途的说法,正确的有()。
水平分析是一种基于对未来利率预期的债券组合管理策略。( )
利润表可以考核借款人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当银行对利润表分析时,需要对损益表进行调整,营业利润要调整为利润总额时,需要将营业利润加上(),再减去营业外支出。
当达到最小时,则()。
将价格定为1000元,而不是990元,则采用的定价策略属于()。
要开展教育科研,首先必须要掌握教育科研的基本过程。其中,()是教育科研工作的起点。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