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普通程序的重要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78题)
关于普通程序的重要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78题)
admin
2017-03-14
27
问题
关于普通程序的重要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78题)
选项
A、普通程序是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
B、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普通程序中有集中体现
C、普通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中体系最完整、内容最丰富的程序
D、其他审判程序审理案件时遇有本程序没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
答案
B,C,D
解析
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最基本的程序。普通程序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具有其他程序无法取代的功能和作用。普通程序有如下基本特征:(1)普通程序具有程序的基础性和独立性。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一个基本程序,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同等和对等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等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制度等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在该程序中都有集中的体现。所以,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普通程序中有集中体现的说法正确。因此,选项B正确。(2)普通程序具有程序的完整性。与其他诉讼程序相比较,普通程序是整个民事诉讼程序中体系最完整、内容最充实、最完备的一个程序。从原告提起诉讼开始到人民法院审查受理。从庭前准备到开庭审理至最后作出判决,以及包括在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如中止审理、延期审理等,民事诉讼法都做了详尽的规定。普通程序的各个诉讼阶段分落有致、相互衔接、严谨周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程序体系。因此,选项C正确。(3)普通程序具有广泛的适用性。首先,普通程序能够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其次,普通程序适用于除简单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所有民事案件的一审审理。简单民事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加以审理,其他复杂、疑难以及影响大的民事案件,一律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最后,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二审程序以及再审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该程序无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由此可知,普通程序不仅是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而且当其他审判程序审理案件时遇有本程序没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因此,选项D正确。选项A将普通程序限定为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的说法片面,因此,选项A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N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该公司年终召开董事会研究公司财务问题。在该董事会的决议内容中,不合法的是:()
王某因多年未育前往某医院就医,经医院介绍A和B两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A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实际按照B技术进行治疗。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5题题)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被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事务,其在执行合伙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以下行为哪一项是合法的?
阳光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管理人拟定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但经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决议未通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金某欲买齐某的一匹马(包括套在马身上的马鞍),约定价格为1200元,但因金某所带的钱不够,只付给齐某600元。两人还同时约定,该马的所有权自即日起转移。3日后金某来牵马并支付余款600元。第二天孙某看到齐某牵着马,提出愿以1400元买此马(包括马鞍),齐某
对于人民法院驳回支付令申请的裁定和终结督促程序的裁定,当事人()。
继承人甲、乙因继承纠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人民法院对被继承人遗产,包括小楼一栋、存款若干及首饰等其他动产作出分割。一审判决中未涉及对存款的继承问题,甲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的处理方法错误的是:()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下列关于丙、丁、戊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
欧陆商场有限公司在一次广告宣传活动中,擅自使用了王甲的肖像,王甲作为一个著名运动员,非常气愤,遂以欧陆公司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欧陆公司一次性支付王甲赔偿金?o万元,应王甲要求,欧陆公司以自己
张某向李某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金,李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合意解除,则张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权利?
随机试题
人本治疗模式认为,社会工作者最主要的任务是()。
简述品德不良的矫正方法。
A、Red.B、Orange.C、Green.D、Brown.C由女士所说的“Redforhighlevelsofsugar,saltorfat,orangeformedium,andgreenforlow”可知,绿色表示低
下列关于社会营销观念的叙述中,()是不正确的。
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管子间应导电。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超过()时,应设导线跨接。
背景资料某五层框架结构标准厂房工程,工程结构简单、开工前施工图纸齐全,且现场已达到三通一平标准,建设单位决定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最终确定A单位为总承包单位,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A单位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专用电梯工程为甲方
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在净利润基础上调整减少现金流量的项目是( )。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500万元,约定以甲位于一层的店面抵押给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以甲位于二层的店面抵押给乙。后甲未能按约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关于乙行使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以下叙述中正确的是()。
Whataretheytalkingabou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