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第1题)

admin2018-04-20  22

问题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第1题)

选项 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

答案D

解析 A项错误,对于不存在介入因素的案件,只要有条件关系就能肯定有因果关系,即使结果的发生具有偶然性,也不能否定因果关系。没有甲的跳楼就不会有乙的死亡,所以二者有因果关系。应注意区别的是,对于存在介入因素的案件,如果结果由偶然异常的介入因素导致的,则与先前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B项错误,集资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行为结构是: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得被害人产生认识错误,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物,行为人因此取得财物。出资人也即被害人有贪图利益的动机只是降低了行为人诈骗的难度,但不能因此否定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与被害人的损失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C项错误,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介入了第三人丙的行为,第三人拿走乙的财产是造成乙财产损失的直接原因,过于异常隔断了甲肇事行为与乙财产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D项正确,对于行为、结果这两种要素的案件,可以用条件关系判断。但是,对于存在介入因素的案件,如果用条件关系判断,会得出一概有因果关系的结论。这显然是不妥当的。这类案件,即使有条件关系,结果也不一定能归责于行为,还需要通过相当因果关系说来判断,判断实害结果是不是危害行为的类型化危险相当性地实现。交通肇事的案件包括存在介入因素的情形,因此不能仅根据条件关系来判断。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GclFFFM
0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