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大津市南开区个体户黄某到石家庄市河西区进货途经保定,被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并将货物扣押,黄某不服,向位于南市区的保定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经审查,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黄某欲提起行政诉讼,则( )
大津市南开区个体户黄某到石家庄市河西区进货途经保定,被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并将货物扣押,黄某不服,向位于南市区的保定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经审查,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黄某欲提起行政诉讼,则( )
admin
2014-07-03
29
问题
大津市南开区个体户黄某到石家庄市河西区进货途经保定,被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并将货物扣押,黄某不服,向位于南市区的保定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经审查,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黄某欲提起行政诉讼,则( )
选项
A、黄某可以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黄某可以向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黄某可以向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黄某可以向行家庄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
1,2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又该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黄某可以向其所在地和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据此,AB为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C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县劳动就业管理局(下称就业局)是承担着政府行政职能的就业管理机构。几年中,该局收取劳务管理费、劳务服务费、临时工管理服务费、临时工培训费和劳务市场收入等共计五十多万元。县地税局发现后,向该局发出限期申报纳税通知书,就业局未按期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关于贪污罪的认定,下列哪(一)些选项是正确的?
张某在公交车上用小刀划开乘客李某的手提袋,窃得手机一部(价值2000元)。在本案中,下列哪些内容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某区环卫局为了加强本区的环境卫生工作。于2000年6月发布了一个决定,要求在该区内的居民住户每月向环卫局交纳卫生费50元,企业每月向环卫局交纳卫生费500元。区环卫局根据这项决定向某私营企业收取卫生费500元,该企业不服,向市环卫局申请复议。据此,下列说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的关系,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故意包庇明知是有罪的人,使之不受追诉,情节严重可以构成犯罪。故意包庇的行为主要有________。
下列关于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措施的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下列有关立案监督的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周某,女,因涉嫌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随机试题
甲系省射击俱乐部的教练,依法配置有枪支。一日,乙向甲借枪打猎,甲碍于情面,将枪借给乙用了半天,乙使用完毕后还给甲,未造成任何后果。甲的行为()。
当电源频率、电动机的结构和转速一定时,转矩的大小与加在定子绕组上的电压成正比。()
当苯环上含有硝基、磺基等强吸电基团时,很难发生弗氏烷基化、酰基化反应。()
癫证多由痰气郁结所致,久则耗伤
男,35岁。上腹痛2天,呕吐,腹胀,血淀粉酶750U/dl(Somogyi),血压80/50mmHg,脉搏120次/分,最可能的诊断是
在绘制等声级线时,对于Leq,最高可画到()。
涉及经营保税业务活动应负的法律责任有()。
甲公司采用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进行绩效评价。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上述做法的局限性的有()。
Humansareforeverforgettingthattheycan’tcontrolnature.Exactly20yearsago,aTimemagazinecoverstoryannouncedthat
Attheageoftwelveyears,thehumanbodyisatitsmostvigorous.Ithasyettoreachitsfullsizeandstrength,anditsown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