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李某在国家机关任职,孙某有求于他的职务行为,给李某送上5万元的好处费。李某答应给孙某办事,但因故未成。孙某见事未成,要求李某退还好处费,李某拒不退还,并威胁孙某如果再来要钱就告其行贿。李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
李某在国家机关任职,孙某有求于他的职务行为,给李某送上5万元的好处费。李某答应给孙某办事,但因故未成。孙某见事未成,要求李某退还好处费,李某拒不退还,并威胁孙某如果再来要钱就告其行贿。李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
admin
2010-01-30
40
问题
李某在国家机关任职,孙某有求于他的职务行为,给李某送上5万元的好处费。李某答应给孙某办事,但因故未成。孙某见事未成,要求李某退还好处费,李某拒不退还,并威胁孙某如果再来要钱就告其行贿。李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
选项
A、不构成犯罪
B、受贿罪
C、诈骗罪
D、敲诈勒索罪
答案
2
解析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因而,李某为孙某谋取利益而收取孙某好处费,即构成受贿罪,至于是否为孙某事实上谋取到利益并不影响行为的性质。因而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6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礼记·王制》的记载,商朝对“乱政”和“疑众”均处以“杀”。下列行为中,属于“乱政”的是()。
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2016年9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对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2018年一综一第42、2018一法综一第22题)
关于法律关系,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2018年一综一第8题、2018一法综一第3题)
最高人民法院在定期公布的各卷裁判文书汇编的前言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因而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下列相关理解,正确的是()(2012年一综一第15题)
汉律的罪名除沿袭秦制外又增设了一些新罪名。“左官”便是其中危害中央集权的犯罪之一。具体是指()(2016年一综一第35题)
2014年,在外地打工的王某接到家中求助电话,遂到ATM机取款,遇机器故障,乘机多取走9万元。案发后,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可对王某从轻处罚。该案数万字的判决书在网上公开,判决书的主要论证理由有:被告人主观恶性较轻;非法获取钱财的方式较平
2012年6月,我国完成了铁路运输法院移交地方的改革工作。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2013年一综一第49题)
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2011年一法综一第6题)
近年来,有些人民法院在推进和谐司法过程中,推出了裁判文书中的“法官后语”,试图体现传统法律文化和现代司法理念的结合。下文是一起案件的案情、判决和法官后语:黄某因意外死亡,黄某单位分别给予其父母和其妻周某补偿款2万元和9万元。黄父、黄母拿到2万元补偿款后,诉
随机试题
在Word2010的编辑状态,执行两次剪切操作,则剪贴板中()
典型Charcot三联征是指()
A.活疫菌B.转移因子C.抗毒素D.类毒素E.死疫菌预防破伤风
气流组织采用上侧送风时,回风口宜()。
A机电安装公司承包了某电厂30000m室外压力管道的安装工程,工期很紧,而且施工期间阴雨较多。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把室外压力管道安装分为原材料检验、管架制作安装、管道预制、管道安装、管道焊接、管道试验、管道保温、管道吹扫等工序,按照对整体质量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情形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开学不久,陈老师发现小浩同学有许多毛病。陈老师心想,像小浩这样的同学缺少的不是批评而是肯定和鼓励。一次,陈老师找他谈话说:“你有缺点,但是你也有不少优点,可能你自己还没发现。这样吧,我限你在两天内找到自己的一些长处,不然我可要批评你了。”第三天,小浩很不好
下列不属于幼儿园健康教育活动内容的是()。
上海自贸区于2013年8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9月29日正式挂牌。无数创业者在问:上海自贸区到底能带给自己什么?自贸区当然不只是金融大鳄、商业巨头的自贸区,同样也孕育着小创业者的机会。换言之,这里不是一个靠优惠创富的特区,而是属于冒险者的天堂。睁大双眼
设L为椭圆=1,其周长为π,则(2xy+3x2+5y2)ds=____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