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关系,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2018年一综一第8题、2018一法综一第3题)

admin2019-06-28  18

问题 关于法律关系,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2018年一综一第8题、2018一法综一第3题)

选项 A、民事法律关系均为相对法律关系
B、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C、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现实的
D、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社会关系,即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历史上,法律关系的观念最早来源于罗马法中“法锁”的观念。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后果。故B项说法正确。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之所以属于思想社会关系,就在于它是根据法律规定而结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中都包含着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但它们在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中的表现形式不同。故D项说法正确。在法律规范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只是一种可能性,是主体能做和应该做的行为,并不是现实行为,是在假定某种事实发生的情况下,设定主体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并不表明主体实际已经有了某种权利和义务。而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现实的,法律规范所假定的事实已经发生,从而使主体之间产生了实际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法律规范中的权利与义务属于可能性的领域,而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属于现实性的领域。故C项说法正确。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是按法律关系主体是否完全特定化所作的分类。绝对法律关系指的是权利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不特定的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的特点是,只有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具体的,而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不具体的。绝对法律关系以“一个人对一切人”的形式表现出来,即一个特定的人与其他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如所有权,相对法律关系是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主体和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的特点是参加法律关系的双方或数方均是特定的、具体的人,其表现形式是“某个人对某个人”,如债权。在民事法律关系还有绝对法律关系,如物权,不全是相对法律关系。故A项说法错误。本题选非题,故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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