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意义,表述不正确的有( )。
下列关于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意义,表述不正确的有( )。
admin
2014-11-19
37
问题
下列关于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意义,表述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给出了犯罪的一般定义,从性质上明确了犯罪具有危害性和违法性
B、设置了定量要求,表明认定犯罪不仅需要正确“定性”,还需要合理确定危害的“程度”或“量”
C、但书是区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宏观标准
D、设定但书的基本理念在于:通过对犯罪的实质特征提出定量的要求,赋予司法机关酌情排除犯罪的权力,避免过分拘泥于法律形式而作出刻板教条的判决
答案
A
解析
我国《刑法》第13条包含丰富的内容,但书以前部分给出了犯罪的一般定义,从性质上明确了犯罪具有危害性和违法性,故A项不是但书的意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y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宪法》的规定,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
对一个国家法制状况的总的反映的法律意识是()
下列选项中,形式上具有近现代国家议会性质的机构是()
下列选项中,立法受《永徽律疏》影响的国家是()
甲与乙发生争执。搏斗中乙被甲打成重伤,经司法鉴定,甲作案时有辨认和控制能力,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最终法院判处甲构成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10年。关于本案说法错误的是()。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成立犯罪,必须是销售金额达到(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和后罪实行数罪并罚( )。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甲欠乙100万元货款,已到还款期,但由于甲目前仅有资产50万元,不够偿还对乙的债务。但是,丙欠甲70万元债务,也已到还款期。乙要求甲行使对丙的债权,遭到甲的拒绝。于是乙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要求代位行使甲对丙的债权。丙称合同具有相对性,自己只对甲承担债务
2004年,我国留学生李某在荷兰留学期间,与一当地英国人霍华德发生冲突,后来李某在一酒吧喝酒,恰逢霍华德与其朋友也在喝酒。霍华德一伙趁酒兴将李某打成重伤后逃走。2005年霍华德来到中国旅游。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建筑业与基本建设的关系描述错误的是()
A.地氟烷B.异氟烷C.七氟烷D.氟烷最适合冠心病病人使用的吸入麻醉药是
患者,男,60岁。发作时胸痛,痛处不移,入夜更甚,舌有瘀斑,脉涩。治疗应首选
男,28岁。头部摔伤,着力点位于右侧颞枕,就医时出现“熊猫眼”征,鼻孔流出血性液体。最可能的诊断是
男,47岁,肝硬化病史10年,此次因上消化道出血入院。三腔两囊管压迫24h,未见继续出血,此时正确的处理是()
合同的()是指由于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方面存在瑕疵而可以对已经成立的合同予以撤销或变更。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以下哪条是错误的?(2003,94)
下列哪项不属于《金融理财师职业道德准则》适用范围()
垃圾邮件是指批量发送的内容违法或违规的邮件,或者违背用户主观意志接收到的并且客观上对用户造成骚扰的邮件。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垃圾邮件的是:
简要描述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的货币需求理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