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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甲公司(卖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由设在中国境内的丙银行通知并保兑。信用证开立之后,甲公司在货物已经装运,并准备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接到丙银行通知,称开证行已宣告破产,丙银行将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由设在中国境内的丙银行通知并保兑。信用证开立之后,甲公司在货物已经装运,并准备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接到丙银行通知,称开证行已宣告破产,丙银行将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
admin
2017-06-05
19
问题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由设在中国境内的丙银行通知并保兑。信用证开立之后,甲公司在货物已经装运,并准备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接到丙银行通知,称开证行已宣告破产,丙银行将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0—卷一—100,任)
选项
A、乙公司应为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款人
B、丙银行的保兑义务并不因开证行的破产而免除
C、因开证行已破产,甲公司应直接向乙公司收取货款
D、虽然开证行破产,甲公司仍可依信用证向丙银行交单并要求付款
答案
B,D
解析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6条C项规定:信用证不得开成凭以申请人为付款人的汇票兑用。在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款人只能是银行,一般是开证行或开证行指定的银行。故A项错误。
保兑行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保兑行自对信用证加具保兑时起,即不可撤销地承担承付或议付的责任,其承担的责任就相当于本身开证,不论开证行发生什么变化,保兑行都不得片面撤销其保兑。因此,保兑行的保兑义务不因开证行的破产而免除,相反,保兑行的出现原因之一就是在开证行破产时,受益人信用证项下的利益能得到保证。所以,丙银行的保兑义务并不因开证行的破产而免除。所以,B项正确。因为甲乙两公司约定信用证的付款方式,虽然开证行破产,甲公司仍可依信用证向保兑行丙银行交单并要求付款,故C项错误、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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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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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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