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某楼盘。乙公司是承建商,负责该楼盘的建设施工。甲公司为了筹集建设资金,以在建楼盘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同时,丙公司作为贷款的保证人。甲公司开发的楼盘实行预售制,丁交付了全部购房款买了该楼盘的一间商品房。楼盘建好后,甲公司未按时偿还银

admin2019-07-12  37

问题 甲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某楼盘。乙公司是承建商,负责该楼盘的建设施工。甲公司为了筹集建设资金,以在建楼盘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同时,丙公司作为贷款的保证人。甲公司开发的楼盘实行预售制,丁交付了全部购房款买了该楼盘的一间商品房。楼盘建好后,甲公司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也未足额支付乙公司的工程款。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乙公司对该楼盘有何权益?是否可以对抗银行的抵押权?

选项

答案乙公司对该楼盘具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乙公司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以对抗银行的抵押权。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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