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依法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了三间平房,10年后甲去世,房屋由其子乙继承。不久,乙将该房屋卖给了同村的丙,丙已经搬人居住。经查,该房屋从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请问如今房屋的所有人为( )
甲依法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了三间平房,10年后甲去世,房屋由其子乙继承。不久,乙将该房屋卖给了同村的丙,丙已经搬人居住。经查,该房屋从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请问如今房屋的所有人为( )
admin
2018-08-09
35
问题
甲依法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了三间平房,10年后甲去世,房屋由其子乙继承。不久,乙将该房屋卖给了同村的丙,丙已经搬人居住。经查,该房屋从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请问如今房屋的所有人为( )
选项
A、国家
B、集体
C、乙
D、丙
答案
C
解析
《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乙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不以登记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而丙通过买卖取得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Q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某组织了一个恐怖活动组织,领导一帮手下进行恐怖犯罪活动,自称老大。有一次,甲手下的一个头目乙某擅自领了一班人在外面杀死了自己的一个仇人,甲听到消息后很生气,认为乙“目无组织纪律”,就对乙进行了处罚,砍掉了他的一只手。后来,公安机关侦破了杀人案,将甲也缉拿
刑法规定对于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其所体现的犯罪的基本特征有()。
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情形导致物权实际发生变动的是()。
适用无因管理的情形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有的学生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以下选项中属于债的发生原因的是()
第270条第1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问题:请对其中的“代为保管”进行分析。
下列关于以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情形中,导致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是()
随机试题
某企业非法集资,被处以资金冻结,这是属于()。
利用E花环沉降法可分离的两种细胞是
腭裂患者的主要影响是
患儿,2岁。急起发热,面赤唇红,不肯进食,咽部红,扁桃体肿大Ⅱ°,咽部及上腭后部见多数疱疹,色红赤。其诊断是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别划分依据是()。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核准的任职资格。
银行经营管理实践中所探索的目标是在不同经济环境下.探寻影响商业银行价值的主要因素,进而起到改善商业银行在不同历史时期经营管理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从2004年开始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及再贷款浮息制度,这样做是为了()。
自然人甲乙为夫妻。有一未成年之子丙。某年甲乙两人离婚后乙因病死亡.乙在死前因怕性格暴躁的甲会影响儿子的健康成长而指定乙的妹妹丁为丙的监护人。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作为丙的监护人。丙的祖父戊亦要求作为丙的监护人。法院应当指定甲为监护人。()
A、Astormcanchangethedirectionofanoceancurrent.B、Commonitemscanbeworksorart.C、Notallusefulexperimentsarepl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