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人员在对某内资企业报送的2006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查时,发现企业申报2006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销售折扣和折让400万元,账簿资料反映其他业务收入600万元,利润总额1000万元,除下列项目外,其他项目均符合税法规定要求

admin2009-02-15  43

问题 税务代理人员在对某内资企业报送的2006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查时,发现企业申报2006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销售折扣和折让400万元,账簿资料反映其他业务收入600万元,利润总额1000万元,除下列项目外,其他项目均符合税法规定要求或已按税法规定进行了纳税调整。
   (1)“应收账款”年初余额3200万元,年末余额4500万元,“应收票据”年初余额 200万元,年末余额150万元,“坏账准备”年初余额90万元,年末余额200万元, 2005年发生坏账10万元(已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收回2004年前已冲销的坏账损失 20万元。
   (2)“销售费用——广告费”280万元,按税法规定该企业广告费扣除比例为2%。 2003年符合条件的广告费超过扣除限额的余额为30万元,本年支付上年发生并取得发票的广告费40万元。
    (3)“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105万元,2005年符合条件的业务招待费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为20万元。
   (4)“应付工资”年初贷方余额40万元,本年贷方发生额合计1040万元,借方发生额合计1030万元,年末贷方余额50万元。该企业全部职工510人,其中企业福利人员10人,全年提取工资12万元并全额发放。
   (5)企业已按规定比例和年度发生的工资总额提取了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付福利费”和“其他应付款——应付工会经费”账户均无借方发生额。
   根据所给资料,依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相关问题:

选项 A、23.25
B、100
C、176.75
D、103.5

答案D

解析 (1)会计上已提坏账准备=200-90+10-20=100(万元) (2)税法上允许提取坏账准备=4500×5‰-3200×5‰+10-20=-3.5(万元) (3)该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3.5)=10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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