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洪某在某家电公司购买了一台21寸松下牌彩电,因杂音较重,根据“三包”的规定,洪某享有选择权,他便要求家电公司更换一台,这时,洪某与家电公司的债的转变过程是( )。
洪某在某家电公司购买了一台21寸松下牌彩电,因杂音较重,根据“三包”的规定,洪某享有选择权,他便要求家电公司更换一台,这时,洪某与家电公司的债的转变过程是( )。
admin
2013-06-09
34
问题
洪某在某家电公司购买了一台21寸松下牌彩电,因杂音较重,根据“三包”的规定,洪某享有选择权,他便要求家电公司更换一台,这时,洪某与家电公司的债的转变过程是( )。
选项
A、不可选择之债变成为可选择之债
B、选择之债变为不可选择之债
C、特定物之债转变为种类物之绩
D、以上都不对
答案
1
解析
选择之债是指债的标的为两项以上,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不可选择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就该种标的履行并没有选择余地的债。商家为洪某提供三包,是选择之债,洪某要求商家更换电视,已经行使了选择权,此时,选择之债转化成为不可选择之债。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是根据债的标的物属性的不同而划分的,前者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后者指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根据题意,应排除CD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R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日,王小东、张小安和江小亮(均为未成年人)在楼房的阳台上玩耍。在玩耍过程中,三人各自拿了一块砖头,同时从阳台往下扔。其中一块砖头恰好砸中了在户外散步的姚大民怀抱的三岁儿子姚小民,致使其当场死亡。但该致害砖头为谁所扔,不能确定。姚大民遂将王小东等三人告上法
简述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主要义务。
诉讼时效的延长
简述提存的要件及效力。
自然人与公民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将该汽车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
试定位并分析下列法条中规定的责任。[武汉理工2010年研改编]《民法典》第501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
黄某被派去深圳工作一年,临行时将电视机委托给同事张某保管和使用。后又告知张某可以适当价格卖掉。梁某得知此消息后,找到张某,表示想买下这台彩电,但又不愿多出钱。梁对张说,你给黄写封信,告诉他彩电的显像管出了毛病,图像不清,要求他降价出售。张某考虑到与梁某平时
甲因完成单位乙交付的任务而完成了一项发明。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对甲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的行为,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对甲公司与乙纺织厂之间的购货合同,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正确的叩诊手法不包括
与影响X线减弱的因素无关的是
触酶试验用的阳性质控菌是
A5°~15°B15°~30°C30°~40°D40°~50°E50°~60°肥胖患者静脉注射时进针角度是
女,29岁,G1P0。停经36周,双胎妊娠。在第二个胎儿娩出后阴道出血约500ral。检查见胎盘、胎膜完整,子宫时软时硬,轮廓不清,阴道出血为暗红色,病人神志淡漠,面色苍白,血压80/60mmHg,脉率120次/分。产妇产褥期最可能发生的并发症是
工业总产值和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别属于分析和预测经济波动的指标体系中的()。
容易使孩子养成自我中心,骄横跋扈、疏懒散漫、贪婪无度的“霸王”心态的家庭教养模式是()。
Youcanfindallkindsmessagesinjust【M1】_________afewminuteontheInternet.It’slikegoingtoa
巳知椭圆G的中心在坐标原点,长轴在x轴上,离心率为,且G上一点到G的两个焦点的距离之和为12,则椭圆G的方程为____________。
世界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叫作()。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