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以下行为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是:( )
以下行为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是:( )
admin
2013-12-13
34
问题
以下行为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是:( )
选项
A、乙想请李某帮忙,被拒绝后,便编造李某虐待家庭成员的事实,印刷成传单,张贴在李某居住的小区内
B、甲看不惯同事小张在工作岗位上升迁比自己快,遂捏造小张婚外恋的事实向上级反映
C、丙向中纪委举报领导受贿10万元,经查明后发现丙的领导并不存在受贿事实
D、丁与朋友王五因琐事发生口角,一怒之下,便跑去公安局报案说王五诈骗其500万元
答案
C,D
解析
诬告陷害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墨满足三个要件:有诬告的特定对象;诬告的是犯罪事实;要向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告发。本题中,A不满足第三个条件。B不满足第二个条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O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涉嫌共同抢夺。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乙有期徒刑2年。检察院以对甲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甲、乙均没有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某看守所干警甲,因涉嫌虐待被监管人乙被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期间,A地基层检察院认为甲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遂作不起诉处理。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货币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关于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年试卷一第46题)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2011年试卷一第38题)
根据我国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年试卷一第85题)
下列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的有:()
下列关于地域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哪些罪名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
随机试题
某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要求传证人王某出庭作证,得到法庭同意,那么,在合议庭查验完王某的身份事项以及履行完告知其如实作证的程序之后,有关人员对王某的询问顺序是:
有机磷酸酯类急性中毒表现为()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在行业自律性管理方面主要制定了(),(),()等工作。
公司为获得一项工程合同,拟向工程发包方的有关人员支付奖励费15万元。财务部经理李某认为该项支出不符合有关规定,但考虑到公司主要领导已经同意并批示,遂同意拨付了款项。李某的做法违反了()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二级文件的管理不包括()。
某企业是一家民营企业,创始人张总对企业的所有事情都是一个人说了算,其他人基本上没有发言权。该企业通过股权改革在深圳创业板上市后很快就出现了意想不到的情况。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的效益在不断下降。于是张总责成人力资源部拿出一个解决方案。人力资源部分析了企业
许多人不了解自己,也不设法去了解自己。这样的人可能想了解别人,但此种愿望肯定会落空,因为连自己都不了解的人不可能了解别人。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你要了解别人,首先要了解自己。问1.以下哪项对上述论证的评价最为恰当?问2.若结论改为了解自己,自然就能了解别人
Aswejoinedthebigcrowd,Igot______frommyfriends.
THELIFECYCLEOFASTARIthasbeenconservativelyestimatedthattherearesome10,000billion,billionstarsintheunive
Theholidaybeganasawaytohonorsoldierskilledduring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