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女因抢劫杀人被逮捕,羁押期间不慎摔伤流产。1个月后,甲被提起公诉。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甲女因抢劫杀人被逮捕,羁押期间不慎摔伤流产。1个月后,甲被提起公诉。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5-09-30
22
问题
甲女因抢劫杀人被逮捕,羁押期间不慎摔伤流产。1个月后,甲被提起公诉。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B、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
C、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被强制流产
D、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在审判时摔伤流产
答案
A
解析
《刑法》第49条第1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不应仅从字面上理解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而应扩大解释到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羁押措施开始一直到判决确定时止。“怀孕”是指一种价值无涉的自然状态,只要犯了罪的妇女在羁押期间怀孕,或者在羁押期间怀过孕,不论怀孕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论是否分娩,不论是否流产,也不论是否是出于非法目的、是否通过不正当手段达到怀孕状态,一律不得适用死刑。如果在羁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仍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仍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因此本题中,甲女在羁押期间不慎摔伤流产,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CD选项错误,不当选。此外,“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因此B选项错误,不当选。甲女不得适用死刑,A选项正确,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N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审查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中的哪一项时,不应当开庭审判?
甲从乙处借6万元从李四处购买了面值为50万元的假币。甲因为假币没有卖出无法归还乙的欠款。乙提出甲用假币50万元偿还6万元债务。甲同意,给乙假币50万元抵债。之后某国家机关会计丙挪用公款8万元从乙手中购买40万元假币。丙用假币购买毒品贩卖获利28万元。丙安排
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某擅自将本公司资金借贷给王某,王某在借款到期前不知所踪,借款无法收回,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张某怀有强奸的意图,在某山路上将一名少女截住,使用暴力将女孩压在地上,该女孩见状急中生智,就说:“给你3000元钱你放过我厂该女接着就把钱从随身的袋中拿出,张某接住钱包,起身拿出打火机翻看,女孩趁其不备,跳下一道沟崖,张某急忙藏好钱包,寻找女孩,后来不了了
张某、王某合伙实施盗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张某、王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王某的量刑过轻,仅就王某的量刑问题提出抗诉。在二审程序中,张某享有哪些权利?(2001—卷二—66,多)
刘某涉嫌故意伤害,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遂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被害人不服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依法可以采取下列哪些诉讼行为?()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被认为是犯罪?
某边防部队军官某甲,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将境外家用电器带进国内倒卖牟取暴利,其行为应按________论处。
甲某遇一小男孩乙某(4岁)在公路上行走,即产生将其拐走换钱的想法,遂将小孩带到其广东的亲戚丙某家,谎称是自己的儿子,想送人收养,并要求丙某帮助联系收养人,以借机获得财物。过了一个星期,仍然联系不到“收养人”.甲某只好将乙某从广东按回,放到拐走乙某的公路旁:
徐某在某区卫生局旁开了一家饭馆,生意非常红火,该卫生局工作人员经常来此饭馆聚餐,但从不付款。一日遭饭馆人员催款,从此以后,卫生局就三番五次派人到该饭馆检查卫生,有时甚至一日几次,使得客源越来越少,徐某的生意也每况愈下,徐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以
随机试题
2017年11月6日14时30分左右,甲铁矿运输车间职工解某,在-40m水平维修硐室发现有不明烟雾,感觉头痛,就用维修硐室电话向井下调度员刘某汇报了异常情况。刘某得知情况后,用电话向矿总调度室值班员田某进行了报告,田某立即向调度主任霍某进行了汇报。14时5
景区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旅游法》规定公告或者未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试述麻花钻各组成部分的名称及其作用?
下列关于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关系的描述正确的有【】
()不属于共有使用权宗地应计算土地面积的项目。
某机电安装公司承包了一造纸车间的机电安装工程,包括属于本车间的槽罐制作安装任务(含有两台碳钢压力容器)。合同规定除工艺设备外的所有材料均由施工单位采购,拖延工期要重罚,对于文明施工也提出了具体要求。由于工期特别紧张,业主要求土建基础交付安装后,在土建施工的
因客观原因造成旅游团漏接后,导游应采取的措施有()。
企业社会响应是指企业受社会伦理道德标准的引导满足社会某种普遍需要。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不属于企业社会响应的是()。
烟草暴利,暴利烟草,在市场环境下,商业利益往往限制着一些为国为民的好的政策的实施,你不让他们卖,他们就搞“袖中买卖”,正当途径行不通,他们就搞暗箱操作,限烟、禁烟令运行到实际商业买卖中往往根本行不通;利益驱动下,商业黑幕重重,法律法规被烟草业内部规则虚置在
A、Sheisill.B、Wedon’tknowfromthepassage.C、Thereissomethingwrongwithherfather.D、Shewenttoseeadoctor.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