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Ⅳ类修车库和停放车辆不大于( )辆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admin2021-09-06  20

问题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Ⅳ类修车库和停放车辆不大于(          )辆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选项 A、3
B、5
C、8
D、10

答案B

解析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7.1.2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可不设置消防给水系统:(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停车数量不大于5辆的汽车库;(2)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Ⅳ类修车库;(3)停车数量不大于5辆的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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