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两年后项目完工,2015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

admin2017-01-20  20

问题 2013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两年后项目完工,2015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    )。

选项 A、12万元
B、15万元
C、18万元
D、30万元

答案C

解析 自己使用2年,监管年限为5年,应为剩余年限补税。应补缴关税:300×10%×(3÷5)=1 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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